問:DM p’t併有CVD其LDL的控制標準?
糖尿病患的血脂異常治療目標:
1.血脂異常可能導因於糖尿病控制不良,控制高血糖有可能改善血脂異常。
2.控制高血糖通常沒有辦法完全改善血脂異常,必要時能應使用降低血脂肪的藥物。
3.美國糖尿病學會(ADA)和美國國家膽固醇教育計劃成人治療第三次小組之報告(NCEPATP III)皆建議首先治療LDL-C。
4.ADA對患有糖尿病的人建議,將提升HDL-C做為次要標的。NCEPATP III則是將降低TG做為次要標的。
標的 | ADA | NCEP ATP III |
主要標的 | LDL-C<100 若併有CVD則須<70 | LDL-C<100 |
次要標的 | HDL-C>40(男) HDL-C>50(女) | TG<150 |
再次要標的 | TG<15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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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依照NCEP ATP III,糖尿病等同於冠心病危險。ATP III根據心血管風險建議飲食、藥物治療以及LDL-C控制目標值如下:
心血管風險 | 治療生活型態改變起始值 | 藥物治療起始值 | LDL-C目標值 |
高度(10年風險>20%)CHD或相同風險者,如糖尿病 | ≧100 | ≧100 | <100 理想<70 |
中度(10年風險10~20%),2個危險因子 | ≧130 | ≧130 | <130 |
中度(10年風險<10%),2個危險因子。 | ≧130 | ≧160 | <130 |
低度(沒有或只有一個危險因子) | ≧160 | ≧190 | <160 |
6.ATP III,除了藥物治療外,治療生活型態,包括醫療營養治療和增加體能活動,也是血脂異常者的標準治療模式。
7.健保規範糖尿病患LDL-C藥物治療起始值是≧100mg/dl。
8.治療生活型態重點是減少飽和脂肪、反式脂肪、膽固醇攝取,減重與增加活動。
9.依中華民國糖尿病學會2012糖尿病臨床照護指引,建議:
沒有心血管疾病的糖尿病人 | LDL-C<100mg/dl;或降低30~40% |
罹患心血管疾病的糖尿病人 | LDL-C<70mg/dl;或降低30~40% |
TG的治療 | TG<150mg/dl |
HDL-C的治療 | 男:HDL-C>40mg/dl;女:HDL-C>50mg/dl |
2013美國心臟協會建議:
狀況 | 處置 |
糖尿病患LDL-C 70~189mg/dl,年齡40~75歲間 | 起始或持續中強度Statin類藥物治療。 |
年齡40~75歲間,10年動脈硬化心血管風險≧7.5% | 使用高強度Statin類藥物治療是合理的。 |
年齡40歲以下或75歲以上 | 在起始、持續或強化Statin類藥物治療時,評估治療的利益與風險,藥物交互作用與患者偏好。 |
所有年滿21歲,LDL-C≧190mg/dl者,不論有無糖尿病 | 給予最高強度Statin類藥物治療,達到LDL-C下降50%是合理的。 |